冲突矿物概述
冲突矿物指的是在刚果民主共和国及其周边国家开采的四种矿物(锡、钽、钨、金),其涉及的目标国包括刚果民主共和国、苏丹、卢旺达、布隆迪、乌干达、刚果、赞比亚、安哥拉、坦桑尼亚和中非共和国。
这些地区存在叛军、政府军等武装力量利用矿产采掘和流通获取资金,维持冲突。这导致人员伤亡,不仅如此,还引发了矿产开采过程中产生的侵犯地方居民人权和劳工剥削等人权问题,同时还带来了违反国际法的环境污染等社会问题。
2010年7月,美国国会通过了《多弗兰克金融监管改革法(Dodd-Frank Wall Street Reform and Consumer Protection Act)》中的争议矿物管制条款,为法律制裁争议矿物奠定了基石。 从2014年开始,每年都要义务性地向SEC(美国证券交易议员会)报告是否使用纷争矿物,不仅是在美国股市上市的企业,向其供货的国内企业也要报告纷争矿物使用情况的规制也受到了影响。